所有进口到美国或者是在美国生产的医疗设备(Medical Device)都受美国FDA(U.S. Food & Drug Administration)的监管,体外诊断产品(in vitro diagnostic product – IVD)属于医疗设备的一个种类,受到FDA的监管。
中国体外诊断产品的制制造商或者外贸公司在出口美国前,一定要了解美国FDA关于体外诊断产品是如何监管的。
本文是根据美国FDA在2019年9月16最新更新的关于体外诊断产品监管的指导文件。
根据FDA的这篇指导性文件,体外诊断产品是用于诊断疾病或其他状况(包括确定健康状况),用于治愈,减轻,治疗或预防疾病或其后遗症的试剂,仪器或者系统。此类产品旨在用于收集,提取和检查从人体中提取的标本。
体外诊断产品是根据FDA联邦条款第201(h)条所定义的设备,也可能是受到《公共卫生服务法》第351条约束的生物产品。与其他医疗设备一样,体外诊断产品在上市前和上市后都需要接受FDA的监管。根据1988年临床实验室改进修正案(CLIA '88),IVD通常也要进行分类,主要分成以下3类:
我们可以通过FDA联邦法规汇编的21条CFR 862、21条CFR 864和21条CFR 866中找到现有IVD的分类。
什么是通用试剂?
通用试剂(GPR)是“具有通用实验室用途的化学试剂,该试剂以诊断为目的,用于对人体的样品进行收集,提取和检查,并且不做标记或打算用于特定的诊断应用…………[ 通用试剂]不包括实验室机器,自动化系统或动力系统。”
有关GPR的分类信息,可以参见FDA联邦条款21条的CFR 864.4010(a)
什么是分析物特异性试剂(Analyte Specific Reagents)?
分析物特异性试剂(ASR)是“抗体,多克隆和单克隆抗体,特异性受体蛋白,配体,核酸序列或者类似试剂,通过与样品中的物质的特异性结合或产生化学反应,旨在用于诊断应用,鉴定和定量分析生物样本中的单个化学物质或配体。”
有关分析物特异性试剂(ASR)的分类信息,可以参见FDA联邦条21 条CFR864.4020(a)。
什么是通用控制规范(General Controls)?
体外诊断产品和所有其他医疗设备均受制于通用控制规定,除非有法规或条例明文规定的除外。
通用控制规范是1976年5月28日颁布的《 FD&C法案》医疗器械修正案的基本规定(主管部门),为FDA提供了调节器械设备,以合理确保其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手段。
修正案中的通用控制措施适用于所有医疗器械,包括体外诊断产品IVD。其中包括与造假有关的规定;品牌错误;设备注册和列表;上市前通知(Premarket Notification 510K);禁止使用的设备;通知,包括维修,更换或退款;记录和报告;受限制的设备;和良好的生产规范。
1988年的临床实验室改进修正案(CLIA '88)是什么?
CLIA '88建立了实验室测试的质量标准和临床实验室的认证计划。
随着时间迁移和技术的变化,CLIA '88的要求会有变化,改变化依据是测试过程中的技术复杂性和因报告错误结果而受到损害的风险差异。
法规根据测试方法的复杂性程度,将测试分为三类:
制造商在产品上市前过程中,要确定他们的测试试剂是属于以上哪一种CLIA '88的分类。
根据CLIA,在执行没有特定要求的测试(waived test)时,实验室只受最低管制。
执行中度或高度复杂性测试的实验室必须遵守特定的实验室标准,包括管理认证,人员,能力测试,患者测试管理,质量保证,质量控制和检查。
体外检测产品在给FDA正式申请前要提交什么(Pre-Submission)?
正式提交前的流程是在MDUFA III下建立的,并在MDUFA IV和Q-Submission程序指南下得到了进一步完善。
正式提交前的流程包括提交者的正式书面请求,并要求FDA给出反馈,FDA必须以正式书面的形式进行回应;申请的制造商也可以通过电话会议和FDA进行沟通,以书面形式在会议记录中记录会议或电话会议。通过正式提交前的电话会议,FDA可以给申请者提供正式提交前的实质性反馈。
如果体外测试产品的制造商认为FDA针对特定问题的反馈意见可以帮助他们的产品开发和/或申请准备工作,FDA建议制造商应该进行正式申请前的提交(Pre-Submission)。
FDA鼓励在以下情况下使用正式申请前的预提交(Pre-Submission):
体外检测产品制造商如果希望FDA在开始研究之前对他们的研究或建议有想法,FDA建议提交正式申请前的预提交书(Pre-Submission)。 做预提交的好处很多:
预提交书(Pre-Submission),以及预提交相关的会议完全是自愿的,并且在方案审查或会议期间进行的任何评论或建议对制造商或FDA均无约束力。
什么是尚须调查器械的豁免(Investigational Device Exemption IDE)?
IDE允许在临床研究中使用那些还在调查中的设备来收集安全性和/或有效性数据,以支持随后提交的上市授权书。
IDE允许出于进行调查的目的合法运输尚须调查的器械,而不遵守适用于商业分销设备的FD&C法案的要求。
很多体外检测产品IVD是不受IDE要求。
什么是上市前通知[Premarket Notification - 510(k)]?
510(k)是体外检测产品制造商向FDA提交的上市前的文件,用以证明所销售的设备至少与目前市场上已经合法销售的设备一样安全有效,即基本上等同于substantially equivalent (SE) 该产品,因此不需要获得上市前批准(premarket approval - PMA)。
体外检测产品制造商可以向FDA提交三种类型的售前通知510(k):传统,特殊和快捷。
体外诊断设备的510(k)审查流程是什么?
对于体外检测产品,510(k)的审查包括对新设备与市场上等同器械相比的分析性能特征的评估,包括:
这里的体外检测产品包括了检测试剂和检测仪器,以及系统。
什么是510K的实质性等效性的研究?
通常用于证明新产品和已经上市产品的实质性对比研究可能包括以下几种形式:
什么是IVD设备的新分类(De Novo Classification)?
对于一个市场上还没有的新产品,比如新冠试剂。从头开始新产品的流程提供了一种对新型医疗器械进行新分类的途径,对于这些新型医疗器械,仅常规控制,或者常规控制或特殊控制结合,就可以为预期用途提供安全性和有效性的合理保证,但尚无合法销售的与等价器械类同的设备。
新分类(De Novo Classification)是基于风险评估的分类过程。
通过De Novo新分类的请求(De Novo request)被分类为新的I类或II类的设备可以进行销售,并可以作为将来的上市前通知[510(k)]提交的对比器械。
2021年3月17日,FDA利用De Novo新分类的流程批准了首个通过510K的新冠病毒测试试剂,它是BioFire 的核酸检测试剂Respiratory Panel 2.1,这个试剂将成为未来其他核酸检测试剂申请510K的对比试剂。
当然,目前FDA还是主要通过EUA紧急授权的方式通过新冠检测试剂的上市前监管。
什么是上市前批准(Premarket Approval --PMA)?
上市前批准(PMA)是FDA对III类医疗器械进行科学和法规审查的过程,以评估III类医疗器械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对于体外检测产品IVD,安全性与有效性之间存在独特的联系,因为设备的安全性通常与设备与患者之间的接触无关。
对于IVD产品,设备的安全性涉及设备性能的影响,尤其是假阴性和假阳性结果对患者健康的影响。
FDA对IVD产品的标识有哪些要求?
体外诊断产品IVD在21CFR 809,B部分,人用体外诊断产品中还有其他标识的要求。在制造商获得IVD产品的销售授权之前,他们必须按照标识规定对产品进行标识。
FDA对IVD产品制造商的质量控制要求?
IVD产品制造商必须开发一套质量控制流程或机制,具体的质量控制流程或机制,制造商可以查阅FDA联邦法规21条CFR 862.1660和21条CFR 862.9。
动态药品生产管理规范(CGMP)和质量体系(QS)法规要求是什么?
动态药品生产管理规范(current 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s CGMP)的要求在《质量体系规定》中有具体的规定。
FDA要求美国国内或国外的制造商具有用于在美国进行商业分销的成品医疗器械的设计,制造,包装,标签,存储,安装和服务的质量体系,除非该器械明确免除QSR规定的 ,这在21 CFR 862-892部分的特定分类法规中进行标识。 QS法规包含在21 CFR 820中。
目前,FDA通过EUA审批的IVD产品,是不需要cGMP和质量体系(QS)法规要求的。
什么是医疗器械报告机制?
《 FD&C法案》第519节和《医疗器械报告(MDR)法规》 [21 CFR第803部分]要求已收到与医疗器械相关的器械故障,严重伤害或死亡的投诉的制造商将这一事件通知FDA。
MDR法规[21 CFR 803.30]要求终端用户单位(例如,医院,实验室)向FDA和制造商报告与医疗器械有关的可疑死亡。
终端用户单位必须向制造商报告医疗设备相关的严重伤害。
违反FDA管理法律的产品会发生什么情况?
在大多数情况下,制造商和分销商会自愿召回存在致伤或严重欺骗或有其他缺陷的产品。FDA联邦条款 21条CFR 7提供了指导,以便负责任的公司可以进行有效的召回。
在极少数情况下,如果制造商或进口商未能自愿召回有危害健康的设备,则FDA可能会根据21 CFR 810(医疗设备召回当局)向制造商发出召回令。
根据21 CFR 806,医疗器械的更正和移除,制造商(包括翻新和整修)和进口商必须向FDA报告医疗器械的任何更正或移除,前提是已开始对产品进行更正或移除。降低设备造成的健康风险,或纠正由于设备造成的违反健康法的行为。
FDA如何确保体外检测产品符合联邦FD&C法规?
FDA在整个产品生命周期中将与制造商合作,以最小的负担确保医疗设备符合FD&C法案。这种方法使制造商能够及时获得FDA的帮助和反馈,并可以减少对合规性措施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