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制定目的:医疗器械是用于防病、治病的特殊商品,其质量与人体的健康密切相关。为严格医疗器械的控制管理,严防不合格医疗器械进入或流出本企业,确保消费者用药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 质量管理部是企业负责对不合格医疗器械实行有效控制管理的机构。
三、质量不合格医疗器械不得采购入库和销售,凡与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不符的医疗器械,均属不合格医疗器械,包括:
1.定量检测(即含量测定)结果不符合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的医疗器械。
2.定性检测(即理化鉴别)结果不符合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的医疗器械。
3.细菌检测(即微生物测定)结果不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医疗器械。
4.医疗器械包装、标签及说明书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医疗器械。
四、在医疗器械入库验收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医疗器械,主管检验师应及时填写《拒收单》,标明不合格原因,上报质量管理部,质量管理部核实签署意见后转采购部,通知财务部,拒收付货款,该批医疗器械应暂存入退货区,由专人负责保管,待供应商取走。
五、养护员和保管员在检查医疗器械的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医疗器械,立即上报质量管理部,质管部经过核查属实,通知停止销售和出库,同时按出库记录追回不合格医疗器械。将不合格医疗器械全部下架,集中存放于仓库有红色标记的不合格品区,通知采购部,共同研究处理措施。
四、 上级药监局部门经抽查、检验判定为不合格品时,或上级药检部门公告,发文通知查处发现的不合格品,应立即通知采购部、储运部及销售部等有关部门停止采购、配送和销售。同时,按出库复核记录追回发出的不合格品,并将不合格品移入不合格医疗器械区,等待处理。
五、 不合格医疗器械应按规定进行报损和销毁。
1.不合格医疗器械的报损销毁由质管部管理,其他部门不得擅自销毁不合格医疗器械。
2.不合格医疗器械报损,必须填写《不合格医疗器械报损申请表》经有关部门签署意见,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进行处理,不合格医疗器械处理时必须按《不合格医疗器械处理结果台账》的要求做好记录。
3.不合格医疗器械的销毁,须在质量管理部门或在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下进行。销毁后要及时填写《不合格医疗器械销毁记录表》备案。
4.凡是在库医疗器械过期失效,保管人员应在医疗器械失效当日填写《不合格医疗器械报损申请表》转各有关部门,质管部门要在医疗器械失效当日做出停售通知,医疗器械自失效之日起必须从合格医疗器械区转入不合格品区。对过期失效医疗器械的报损申请表,各有关部门要及时签署意见,经总经理批准后,及时销毁,不得擅自处理或销毁。
六、 明确为不合格医疗器械仍继续发货、销售的,应按质量责任制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予以处罚。
七、 对质量不合格医疗器械,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制定与采取纠正预防措施。
八、 公司验收、养护、出库复核及销售人员对不合格医疗器械的情况,应按公司质量信息反馈制度的规定向公司质量管理部报告,重大不合格医疗器械事件应随时上报。
十二、应按公司《有关记录和凭证的管理制度》,认真、及时、规范地做好不合格医疗器械的处理,报损和销毁记录,记录应妥善保存五年。
十三、不合格医疗器械管理的具体程序按公司“不合格医疗器械的确认和处理控制程序”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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