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苏州市医疗器械行业协会作者: 原创 秘书处2021年06月24日 10:45
从实施方案上总结来说,苏州工业园区聚焦创新药物、生物技术及新兴疗法和医疗器械;苏州高新区聚焦医疗器械、生物医用材料和植介入器材、医学影像、治疗设备;昆山市聚焦小核酸药物、医疗器械;太仓市聚焦CDMO/CMO服务;吴中区聚焦AI医药;常熟市聚焦手术设备、创新化学药产业化;张家港市聚焦医疗器械;相城区聚焦医疗器械、医疗健康服务、医学科研和教育;吴江区聚焦生物药、化学药;姑苏区聚焦医疗消费平台。
从实施方案上总结来说,苏州工业园区聚焦创新药物、生物技术及新兴疗法和医疗器械;苏州高新区聚焦医疗器械、生物医用材料和植介入器材、医学影像、治疗设备;昆山市聚焦小核酸药物、医疗器械;太仓市聚焦CDMO/CMO服务;吴中区聚焦AI医药;常熟市聚焦手术设备、创新化学药产业化;张家港市聚焦医疗器械;相城区聚焦医疗器械、医疗健康服务、医学科研和教育;吴江区聚焦生物药、化学药;姑苏区聚焦医疗消费平台。
目前苏州市级补贴政策汇总如下:
新取得第三类医疗器械,按研发费用20%予以资助,最高300万元;新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按研发费用10%予以资助,最高5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资助最高 500万元。
获得注册证∶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且在苏州范围内实施产业化,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按实际投入的10%资助,每个企业资助最高500万元;总投资1亿元以上的"一事一议"。
公司实收资本资助∶1%~3%予以资助,单个企业最高 6000万元。
独立法人资格研发中心:按照该研发中心上年度核准研发费用的20%予以额外资助,最高1000万元。
企业营业额∶首次突破10亿元、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最高分别给予1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资助。
综合实力∶对已进入和首次进入中国医药工业百强企业的给予一次性300万元奖励。
药品/医疗器械单品种∶年度销售首次突破1亿元、3亿元、5亿元、10亿元的,最高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资助。
委托本市生物医药企业∶(与本研发服务机构无投资关系)提供生产服务的,对委托方按实际交易费用(经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审计)的5%给予资助,单个企业或机构每年资助最高1000万元。
委托本市生物医药企业生产其所持有药械产品∶对承担委托生产任务的企业分品种予以资助,最高按实际交易费用(经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审计)的10%给予资助,每个品种最高500万元。
每个新增通过认定专业给予50万元研发经费资助。
医疗机构联合国内先进医疗机构协同开展临床试验,对联合协同开展的我市医疗机构给予50万元研发经费资助。
医疗机构积极申报、登记备案,对通过评估认证的医疗机构,以科技项目形式,对每个通过认定专业给予50万元研发经费资助。
支持生物医药及健康龙头企业会同本地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科研机构开展产业化阶段技术联合攻关,经认定后,按项目总投入10—30%比例给予最高2000万元资助。市、县级市(区)两级财政按比例资助。
对在资本市场实现IPO的生物医药类企业,按规定给予每家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
首次取得GLP认证项目达到3大项、5大项的,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资助;取得GCP资格认证的,每新增1个专业学科给予50万资助。
首次取得CNAS认证的,按项目单位实际购买设备金额的20%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对首次获得国际实验动物评估和认可委员会(AAALAC)、世界卫生组织(WHO)、亚太地区伦理委员会(FERCAP/SIDCER)、美国人体研究保护项目认证协会(AAHRPP)认证的本市生物医药企业和机构,按项目单位实际申报费用支出的20%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对新取得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欧洲药品管理局(EMA)、日本药品医疗器械局(PMDA)等机构批准获得境外上市资质的药品和医疗器械,每个产品给予100万元资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技术改造对我市生物医药企业,运用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对现有生产设施、工艺装备进行技术改造的优秀项目,经评审分类分等级,最高按照项目投资额的15%予以资助,单个企业每年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对经江苏省级及以上认定的高端医疗器械首台(套)装备及关键零部件,按当年该产品单台(套)销售价格的15%~ 30%给予资助,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生物医药产业领军人才,100~400万元项目资助和100~ 250万元安家补贴。生物医药企业引进重点产业紧缺人才,6~12万元薪酬补贴。通过中介机构猎头引进产业领军人才,每年最高100万元佣金补贴。引进创新领军人才的生物医药企业,最高50万元引才奖励。生物医药等产业人才开辟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符合条件的可直接授予相应职称。符合条件的生物医药产业顶尖人才给予最高500万元购房补贴,按照人才对地方的贡献,给予最高100万元贡献奖励。
新建: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机构、药物(含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有特殊专业要求的临床研究医院、生物医药产业中试及生产平台、专业孵化器、实验动物服务平台、检验检测平台、生物大分子筛选平台、转化医学研究中心、医疗大数据临床研究应用中心、精准医学研究中心、合同定制研发生产服务机构(CDMO)、生物医药物流平台、医药工业废弃物处理设施等公共服务平台,经认定后按照项目总投资的30%予以最高不超过 2000万元的资助。
建成:运营的生物医药产业公共服务平台,按照其上年度为本市企业(与本机构无投资关系)服务金额的10%予以资助,每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除此之外,苏州市市级还有一些特殊政策情况如下:
重大专项:按照项目资金的20%进行资助,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基础研究:单个项目资助最高20万元
12、企业培育
对参加国家集中带量采购中标的企业,按采购额,给予最高200万元给予资助。市、县级市(区)两级财政按比例资助。
参考文献:
1.关于加快创新转型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财政扶持若干意见
2.全力打造苏州市生物医药及健康产业地标实施方案(2020—2030年)
3.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苏州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4.市政府关于印发构建一流创新生态建设创新创业名城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5.苏州市打造“独角兽”企业发展生态圈实施意见
6.中共苏州市委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创新行动2020》的通知
7.印发关于实施创新发展十项重点工程的通知
8.关于开放再出发的若干政策意见
本文仅供参考,如与现行政策冲突,以最新政府文件为准。详细申报方式请咨询当地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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