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日报南宁讯(记者 奚振海 通讯员 程奇)近日,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保障局联合印发方案,加快推进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实施及全域应用,实施品种为全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注册生产的第三类医疗器械品种。鼓励口腔科器械、临床检验器械、体外诊断试剂等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结合自身实际优先实施唯一标识,推动自治区其他第一、二类医疗器械逐步实施唯一标识。
方案提出,探索构建追溯体系,探索建立唯一标识在医疗器械注册、生产、流通和使用等各环节的全域实施应用,指导和督促各单位做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系统工作,实现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的创建、赋予以及数据上传下载和共享功能;深化三医联动,推进唯一标识在医药、医疗、医保的衔接应用,探索实现注册、生产、流通、使用、结算等信息平台的数据共享,推广扩大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应用的产品范围;拓展系统应用,不断探索开展唯一标识在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支付结算等各环节实施应用,探索开展唯一性标识在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产品召回等各环节的实施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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