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官网发布《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692号(医疗体育类079号)提案答复的函》(以下简称《答复函》),就国家政协委员提出的关于在政府采购中优先采购自主创新医疗器械做出明确答复。
其中在“关于支持国产医疗器械采购 ”方面,明确提出:
积极支持国产医疗器械采购 一是加强采购需求管理。明确采购需求要符合相关标准,应当体现支持国产的要求,采用通用参数,不歧视国产设备,不以某家进口产品为标准设定技术参数。组织采购活动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国产设备。 引导医疗机构按照功能定位、医疗技术发展水平等合理配备适宜档次医疗设备,并实施国产医疗设备发展应用试点,推动医疗机构配置国产实用型设备。 组织遴选出符合临床需要、产品质量优良、具有市场竞争力和发展潜力的优秀国产医疗设备目录,引导医疗机构更多使用国产设备。
这意味着在引导公立医疗机构优先配置国产设备方面,国家卫健委已经开始发力了!
紧接着在近日,国家卫健委再次发文,发布了《2018—2020年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明确到2020年底,全国规划配置大型医用设备22548台,其中新增10097台,分3年实施。《配置规划》中明确提出,大型医疗设备配置要实施阶梯配置,严格控制公立医院超常装备。
梯级配置,这意味着对公立医院来说,不得唯进口不要,唯高端不用。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要根据医院的功能定位,临床服务需求来定。而目前大批的二级及以下医院,和非临床急救型的医院科室,引导优先配置国产医疗设备! 不仅仅是国家层面,在省级层面,浙江省日前发布的一组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底,浙江省医疗机构已配置国产大型医用设备(CT、MRI)共计159台,医疗机构应用国产大型医用设备积极性持续增长。 并且浙江省相关部门负责人还表示,浙江将单独编制国产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为医疗机构配置国产大型医用设备预留充足规划数量,进一步简化配置评审流程,优化审批流程和服务,缩短评审周期等。 严格限制进口设备审批 除了在采购需求配置方面,鼓励优先采购达到标准的国产医疗设备,另一方,就是限制对不必要进口设备采购! 《答复函》中提到: 对国家鼓励支持的、已经达到先进技术标准的国产设备,对已列入国产优秀医疗设备品目的,鼓励或要求医疗机构优先采购国产设备。对于进口设备采购,国家卫健委统一组织专家论证,即“集中论证,统一批复”。2016年,我委通过进口设备“集中论证,统一批复”管理方式,取消委预算单位申请采购的进口设备2168台/套,占申请总数量的32.7%。 在省级层面,我们能看到《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18-2019年度省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清单的通知》中,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医疗设备由93种缩减到39种,一次性减少54种!允许采购进口设备医院范围缩小。 一次砍掉三成的进口设备采购审批量!国家对进口设备的限制可见一斑! 医保目录制定限价支付,促进医院优先使用国产 《答复函》还明确提到,为鼓励质优价廉的自主创新医疗器械产品应用,医疗保险在支付政策上采取了一些积极措施: 一是对于部分高值医用耗材进行限价支付,通过经济杠杆鼓励参保人员应用低价产品。 二是积极推进支付方式改革,通过推进总额控制基础上的按病种付费、按单元付费等方式,将检查、诊断、用药的费用变为医疗机构的成本,促进其主动选优质优低价的医用材料和医疗设备。 三是一些地区根据基金支撑能力,通过专家评审将国内原创的医疗服务项目纳入了基金支付范围,促进创新产品的应用。 本月初,宁夏人力资源局就发布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用耗材支付目录》,包括超声刀在内的473种医用耗材被纳入医用耗材支付目录,要求本目录内医保支付范围为非限定支付的其他耗材,单品耗材价格超过5万元的,医保最高支付标准按5万元执行。 这意味着单个耗材价格超过5万元,超过部分医保将不再予以支付。也就说,在质量差异不大的情况下,性价比更高的国产耗材将会被医院主动优先使用。 医疗器械从研发到投入临床使用,以拿到药监局的批文为界,可分为注册前、注册后两个阶段。前一个阶段在国家政策支持下明显提速,进入临床应用,要经历医保核准、各级招标、医院品种遴选等多个不确定性因素较高的环节,且这些流程都有窗口期,一旦错过就要等待下一个窗口。如果几个关键点没踩准,创新产品有可能要等2年以上才能进入市场。 政府支持采购国产医疗设备,是基于目前我国国产医疗器械行业已经开始加大创新力度,更多的国产械企加大自主研发,但是在医院使用率和市场覆盖率仍旧远低于进口的现实基础上,出台的引导支持政策。 这对于正在加速崛起的国产医疗器械企业是一剂强心剂,也是一是一道催化剂。在政策大力支持的前提下,更需要国产医疗设备能够在核心技术上取得更大的突破,在临床应用中能够以质取胜!
【来源】医疗器械经销商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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