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用械安全有效,依据黑龙江省药监局医疗器械抽查检验工作计划,伊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统筹监管工作安排,合理分配抽样任务,全面完成了2023年度医疗器械监督抽检工作。
本次抽检涉及16家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对医用氧气浓缩器、脉搏血氧仪、防护口罩、医用一次性防护服等24批次产品进行了抽样。
抽样过程中,抽检人员严格依据《2023年黑龙江省医疗器械抽查检验工作计划》要求,现场规范填写抽样记录凭证,认真核对产品规格、批号、产地、生产日期等信息,并要求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产品技术要求等附件资料,经被抽样单位签字确认后,现场规范封样,保证了抽检程序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此次抽检按照监检结合的原则,对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同步开展了现场检查,重点检查经营使用单位是否严格执行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是否落实经营使用主体责任。同时,加大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供稿:黑龙江省伊春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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